葫芦岛市主城区热电发展总体规划(2026-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 文章来源:能源科 | 添加时间:2025-12-18 |
葫芦岛市主城区热电发展总体规划(2026-2035年)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由辽宁佰益生态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承担。现向公众公开其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具体如下:
(一)规划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葫芦岛市主城区热电发展总体规划(2026-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
规划范围:东起海岸线,西至G1高速公路,南起兴城河,北至打渔山,总规划现状面积102.78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2026-2035年
规划内容:保留现有热电厂和大型供热热源,逐步关停区域内小型燃煤锅炉。在规划区域内扩建大型热电厂,以满足区域供暖热负荷的供热需求,同时满足工业热负荷的供热需求。扩建热电厂充分发挥供热机组的供热能力,污染物排放达到超低排放指标要求,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实行区域削减替代,达到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的目标。
(二)委托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葫芦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方式:3113857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编制单位:辽宁佰益生态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8804035628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邮箱:18804035628@163.com
责任编辑:王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