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发改办发〔2020〕 27号
委内各科、办(中心),各市直相关单位:
为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我委全面梳理、补充、完善、审核完成了《葫芦岛市发展改革委政务服务事项目录(2020版)》《葫芦岛市发展和改革部门权责事项清单(2020版)》《葫芦岛市发展改革委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2020版)》《葫芦岛市发展改革委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0版)》,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化网上服务流程
我委加快推进各事项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优化简化申请、受理、审核、审批、送达等流程,缩短办理时限,降低办事成本。不断推进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开展在线填报、在线提交和在线审核。探索建立网上预审机制,及时推送预审结果,对需要补正的材料一次性告知。
二、加快编制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经审核,确认我委政务服务事项共25项,其中,行政许可5项,行政奖励2项,其他行政权力7项、行政处罚7项、行政检查1项、公共服务3项(详见附件)。对列入《目录》的政务服务事项,我委行政审批科按照便民、高效、透明的原则,逐项规范和完善了办事指南,明确每项行政职权的受理条件、办结时限、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咨询监督等,并向社会公布,提高政务服务规范化水平。结合“四减”(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减跑动次数)工作,持续优化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流程,最大限度精简部门内部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涉及多个部门共同审批的,合理设置办事环节,加强衔接配合,已实行“并联审批办理”,不得互为前置,提高办事效率。除办事指南明确的条件外,不得自行增加办事要求。
三、建立健全动态调整机制
在网上办理系统和实体办事大厅集中全面公开,并实行动态调整,确保线上线下信息内容准确一致。在完成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标准化建设基础上,按照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要求,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情况、机构和职能调整情况等,对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权责事项清单、审批事项清单、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及时进行调整完善,实施动态管理并向社会公开。
附件:
1.《葫芦岛市发展改革委政务服务事项目录(2020版)》
2.《葫芦岛市发展和改革部门权责事项清单(2020版)》
3.《葫芦岛市发展改革委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2020版)》
4.《葫芦岛市发展改革委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