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加快电子批文相关落实工作 推进投资建设项目批复文件规范化
文章来源:审批科 | 添加时间:2021-03-11 |
行政审批科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过程中,积极运用标准化的理念和方法,扎实推进行政审批工作标准化建设,切实加强对审批服务的规范化管理,不断提升政府效能和服务水平。
为加强投资建设项目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市发展改革委对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行为,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和质量,强化投资审批数据共享路径和机制,推广应用电子批文(要求提供规范格式文本)、电子印章,不断提升“一网通办”深度和办事便利度,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政府投资条例》(2019年5月国务院令第712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2016年11月国务院令第673号)和《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8部门2017年3号令)等相关项目审批和核准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省、市 “一网通办”有关文件的要求,我科起草的《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批复文件格式文本的通知》,日前经委党组会讨论通过,以葫发改发〔2021〕27号印发各县(市)区发展和改革局、委内各审批职能科室执行,标志着我委行政审批工作持续向规范化、标准化方向迈进。
附件:《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批复文件格式文本的通知》(葫发改发〔2021〕27号)
责任编辑: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