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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
葫芦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葫芦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葫芦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二、部门收支总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三、部门收入总表
四、部门支出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三公经费明细表
九、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明细表
十、三公经费上下年对比表
十一、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项目支出表
十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五、国有资本经营支出表
十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表
第三部分 葫芦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 葫芦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概况
一、葫芦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188体育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188体育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跨县(市)区的区域规划和地方规划,衔接需要安排市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项目的规划,建立健全科学制定、有效实施、及时评估和动态调整188体育发展战略规划的制度机制。
(二)按规定指导、协调188体育招投标工作,建设188体育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三)统筹协调188体育经济社会发展,研判经济发展趋势,提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188体育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综合协调188体育宏观经济政策,会同相关部门完善宏观调控协调机制,推进宏观调控目标制定和政策手段运用机制化。
(四)负责监测188体育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研究并协调解决188体育经济运行有关重大问题。
(五)负责汇总分析188体育财政、金融等方面情况,参与制定财政政策、金融发展对策、土地政策和价格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价格政策的执行效果,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负责188体育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综合管理工作,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六)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188体育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实验区工作。
(七)承担188体育固定资产投资综合管理职责,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安排市本级基建资金,按权限审批、核准、审核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和涉及综合平衡、重大布局的重大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重大外资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参与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188体育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及措施,指导协调矿产、能源、资源等领域重大项目的国际合作。牵头组织特重大自然灾害的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八)推进188体育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一二三次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188体育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188体育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188体育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推进188体育工业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
(九)负责统筹推进188体育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推进落实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组织拟订188体育区域协调发展及资源枯竭城市经济转型、老工业基地振兴、“五大区域”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负责188体育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负责协调推进188体育“一带一路”建设工作。
(十)研究分析国内外、省内外和市内外市场状况,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相关工作,编制188体育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
(十一)负责188体育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参与拟订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和计划生育、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统筹推进188体育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研究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十二)负责提出188体育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的建议,牵头拟订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188体育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按权限实施对能源项目和计划的管理,负责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工作,负责188体育煤炭行业管理工作,负责188体育石油、天然气(包括天然气、煤层气和煤制气,不包括城镇燃气)管道的保护工作,统筹协调管道保护的重大问题。
(十三)推进188体育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节能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188体育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十四)研究188体育国民经济与国防建设的关系,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188体育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五)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参与重大招商引资活动,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的跟踪落实和相关指导、协调、服务工作。
(十六)提出市管商品、服务价格和收费管理范围、原则和方法。实施价格听证制度。
(十七)研究提出188体育粮食和物资储备相关政策规定,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管理、军粮供应管理,安全仓储、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粮食和物资执法督查,负责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职能转变。
1.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投资审批事项。(1)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等重大项目外,按照“谁投资、谁决策、谁收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最大限度地缩小审批、核准、备案范围,切实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2)对已列入市级有关规划需要审批的项目,除涉及其他地区、需要188体育统筹安排或需要总量控制的项目以及需要实行国家安全审查的外资项目外,在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原则减少审批后,一律由地方政府审批。对下放投资审批权的项目,相应调整相关前置审批权限,提高效率。(3)根据国家及省核准投资项目目录,及时修订调整188体育核准投资项目目录,对市场竞争充分、企业有自我调节和约束能力、可通过经济和法律手段有效调控、符合结构调整方向、有利于防止产生新的过剩产能的项目,由核准改为备案,完善备案制度,防止变相审批。对确需审批、核准的项目,明确范围、程序、标准和时限,做好与土地使用、能源消耗、污染排放等管理的衔接,简化手续、优化程序、在线运行、限时办结,依法及时公开项目审批、核准信息。
2.完善和加强宏观调控,强化188体育发展战略规划的引导和约束作用。(1)加强发展规划制定、经济发展趋势研判、全局性事项统筹、经济体制改革协调等职能,建立健全科学制定、有效实施、及时评估和动态调整188体育发展战略规划的制度机制,强化188体育发展战略规划的约束和导向作用。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会同相关部门完善宏观调控协调机制,推进宏观调控目标制定和政策手段运用机制化,提高相机抉择水平,增强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2)统筹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推进落实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协调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3.强化统筹推进数字经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特重大自然灾害的灾后恢复重建、生态补偿机制和指导协调矿产、能源、资源等领域重大项目的国际合作等职责。
(二十)有关职责分工。
1.与行业管理部门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方面的职责分工。(1)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担综合管理职责,负责拟订188体育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目录,修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和投资审核范围、标准和程序。(2)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履行国家确定的市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职责,并会同行业管理部门共同加强项目实施和监管。(3)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市本级基建投资计划综合管理工作。行业管理部门负责提出本行业发展建设需求,执行经市政府同意后下达的市本级基建投资计划,加强项目实施和监管。
2.与有关部门在规划方面的职责分工。有关部门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分管领域内的市级专项规划,并制定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统筹协调后予以立项。对需要安排市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项目的规划,要征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意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有关市级专项规划与188体育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上报市政府批准的规划,有关部门须征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意见或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上报。
3.与市商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1)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编制188体育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的进出口总量计划,市商务局负责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确定的总量计划内组织实施。粮食、棉花、煤炭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市商务局在进出口总量计划内进行分配并协调相关政策。(2)市外商投资优势产业指导目录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市商务局拟订并联合发布。
4.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的有关职责分工。(1)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职责分工。需报国务院、省政府或国家、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核准的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申报和管理。需报工业和信息化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审批、核准的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项目,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申报和管理。(2)企业技术中心管理职责分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科学技术局、市税务局等有关部门负责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工作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上报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相关工作。
5.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188体育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实施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188体育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
6.与市交通运输局的有关职责分工。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建立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协调配合机制,市交通运输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组织交通行业间政策、规划和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有关重大问题。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负责生产要素的运输综合平衡与调节,协调组织应急物资的紧急调运。
7.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中介组织管理工作的综合协调,研究提出中介组织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拟订促进和规范中介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中介组织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其它中介组织各自由行业审批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工作。
8.关于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工作的职责分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PPP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完善体制机制,强化PPP项目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项目的规划、审核、储备等工作,并适时发布和组织推介,对各县(市)区政府PPP工作情况进行绩效考核等。市财政局负责与省财政厅沟通协调相关工作,负责PPP存量项目的组织实施,组织开展物有所值评价、财政可承受能力论证、政府采购监管等工作,落实中央财政和省财政有关奖补政策,对PPP项目涉及的财政补贴实行预算管理等。
9.与市应急管理局的职责分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188体育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市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188体育救灾的储备需求和决策,组织编制188体育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葫芦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仅葫芦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
第二部分 葫芦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预算表(附表附后)
第三部分 葫芦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葫芦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葫芦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230.4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42.7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0.2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6.4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0.97万元。葫芦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收支总预算1230.44万元。
二、关于葫芦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葫芦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收支总预算1230.44万元,比2020年收支总预算1258.06元减少27.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0.46万元,比2020年1157.20万元减少6.74元,项目支出79.98万元,比2020年100.86万元减少20.88万元。2021年预算收支减少主要原因:一是按照2021年预算编制要求,人员定额和实物定额进行压缩;二是项目支出压缩。
三、关于葫芦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2.5万元,比2020年15万元减少2.5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5万元,比2020年3万元减少0.5万元,原因是压缩接待费用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00万元,比2020年12万元减少2万元,原因是2021年预算编制要求每台车定额费用2.5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与2020年一致。
四、关于葫芦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193.53万元,包括:办公费7.00万元,印刷费2.50万元,水费2.00万元,电费6.00万元,邮电费2.00万元,取暖费17.92万元,物业管理费9.00万元,差旅费16.69万元,维修(护)费3.50万元,租赁费2.00万元,公务接待费2.50万元,劳务费4.00万元、工会经费11.8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7.1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9.48万元。比2020年207.48万元减少13.95万元,减少原因是2021年预算编制要求,人员定额与实物定额费用整体压缩。
五、关于葫芦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政府采购等情况说明
采购表、政府采购预算批复表、政府性基金支出表、国有资本经营支出表为空表。
六、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2021年葫芦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没有资产采购预算。本单位资产均正常使用。本单位共有车辆四台,一般公务用车2台、机要用车2台。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七、重点项目预算预算绩效情况
葫芦岛市发改委项目主要支出是188体育各大单位重点项目的评估评审,本单位本身不存在重点项目。年初预算中项目均为经费运转类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费(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9.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其他商贸事务支出(项):反映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制造业(款)其他制造业支出(项):反映是散装水泥办公室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散装水泥专项支出(款)其他散装水泥专项支出(项):反映的是政府性资金支出,主要用于技术研发与推广,专用设备购置和维修,其他征管费用等支出。
14.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葫芦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预算情况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