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葫芦岛市项目发展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葫芦岛市项目发展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葫芦岛市项目发展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5年葫芦岛市项目发展服务中心预算批复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葫芦岛市项目发展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一)负责研究分析国家、省项目支持政策和188体育重点项目建设方向和运行态势,提出促进项目发展的措施和建议,制定项目发展服务办法和实施方案。
(二)负责188体育重点项目的统筹推进和谋划储备工作,协调要素管理部门为项目建设提供相关服务。
(三)负责对188体育项目进行调度,全面掌握项目实施情况;参与筹备188体育重点项目调度会议、重点项目拉练检查等活动。
(四)参与188体育重点项目督导考核、督查督办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完善项目考核评定机制;会同有关部门督导检查项目实施情况,提出督查意见,跟踪落实整改情况。
(五)负责188体育重点项目信息化管理工作;负责188体育重点项目统计和综合分析工作;负责188体育重点项目库的建设与维护更新工作。
(六)负责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研究188体育化工产业发展政策和发展规划;负责188体育化工产业发展形式监测、市场分析、政策咨询、项目服务、交流研讨、宣传推介等;负责协调相关部门统筹推进188体育化工产业发展。
(七)负责对纪检(含驻军纪检)、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的本行政区域内涉纪、刑事、民事、经济、行政及仲裁案件中各种标的价格进行认定,为办案机关提供价格依据;为提出机关提供价格咨询服务;负责办理价格认定的复核事项。
(八)负责188体育对口支援和对口合作相关服务性工作,负责与对口支援和对口合作地区联络、协调等相关工作。
(九)负责配合主管部门进行粮食安全执法和监督检查工作。
(十)负责粮油检验检测工作。
(十一)负责提出南票区创新转型发展战略规划和工作目标的建议;负责沟通协调相关部门为南票区创新转型发展提供政策和项目支持,做好招商引资、资金申报等工作;承担市推进南票区创新转型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二)受人防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开展188体育人防建设管理领域的执法监察工作,负责检查人防工程的勘察设计等工作,负责人防地下指挥所的维护管理,承担本级人民防控指挥通信网警报通信网建设维护管理等工作。
(十三)承担节能监察执法辅助性、事务性工作。
(十四)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
葫芦岛市项目发展服务中心设10个内设机构和6个分支机构,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及副县级。
内设机构分别为:
1.办公室
2.综合科
3.项目规划科
4.项目调度科
5.项目推进科
6.项目督考科
7.项目库管理科
8.对口支援科
9.推进南票区创新转型发展服务科
10.信用科。
分支机构分别为:
1.市化工产业发展中心
2.市价格认证中心
3.市粮食执法中心
4.市粮油检验检测中心
5.市人防工程建设分中心
6.市节能监察行政执法保障中心,为2024年新增,机构改革划入。
第二部分 葫芦岛市项目发展服务中心
2025年部门预算
情况说明
一、2025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一)收入预算2029.54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29.54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0万元;
5.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其中: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6.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其中:上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超收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超收收入0万元,单位资金超收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9.54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1926.04万元;
2.项目支出103.5万元。
在支出预算中债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1个,涉及资金65万元。
二、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5年预算收支比上年增加251.62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为本年新增了市节能监察行政执法保障中心的经费。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5年,葫芦岛市项目发展服务中心运行经费预算为192.62万元,主要包括设备购置费0万元、差旅费2.27万元、办公费24.75万元、其他交通费25.80万元、劳务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10万元、印刷费0万元、日常维修费5万元、取暖费30.39万元、邮电费0.70万元、水费1.80万元、租赁费0.6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4.36万元、会议费0万元、电费4.00万元等。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5年,葫芦岛市项目发展服务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具体为货物0万元,服务0万元,工程0万元;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份额0万元,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 葫芦岛市项目发展服务中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为3.30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2.00万元,增长154.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
2.公务接待费0.30万元,与上年一样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费3.00万元,比上年增加2.00万元,增长200%。比上年增加2.00万元,增长200%。主要原因为2024年调拨划入公车一辆。
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金 额 |
|
2024年 |
2025年 |
|
合 计 |
1.30 |
3.30 |
1.因公出国(境)费 |
0 |
0 |
2.公务接待费 |
0.30 |
0.30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1.00 |
3.00 |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
0 |
0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1.00 |
3.00 |
六、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葫芦岛市项目发展服务中2025年年初预算购置车辆0台,金额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七、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葫芦岛市项目发展服务中2025年应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实际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2025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1个,涉及资金65.00万元,编制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机关及参公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合理开支的接待费用。
6.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9.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8.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9.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0.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21.资本性支出:反映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第四部分 2025年葫芦岛市项目发展服务中心部门预算批复表
附件: 2025年葫芦岛市项目发展服务中心预算批复表
(责任编辑:王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