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打造风力发电项目公平竞争环境的建议》(第19号)的答复
文章来源:办公室 | 添加时间:2021-08-17 |
杨卫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打造风力发电项目公平竞争环境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结合兴城市政府协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兴城风电项目签订协议情况
根据兴城市政府第37次党组会议纪要,2021年1月7日已告知大唐葫芦岛新能源有限公司和北京天润新能投资有限公司,原有风电项目协议约定的履约期限已满。随后兴城市重新拟定风电开发协议,向有意愿在兴城开发风电项目的企业招商。截至目前,兴城市已经与3家企业签订风电开发协议,还有几家企业仍在积极协商之中。
二、兴城风电规划编制情况
《葫芦岛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提到“打造辽宁省清洁能源基地”,围绕核电、抽水蓄能、风电、光伏等领域,依托中核集团、大唐集团、中船集团、辽能集团等重点企业,加快徐大堡核电、绥中LNG接收站重点项目建设,推进兴城拓展陆上风电,新建海上风电等,扩大清洁能源占能源供应比重,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能源项目中也已经把兴城陆上风电项目、兴城大型海上风电装备产业园等项目纳入规划当中。
葫芦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5月24日
抄送:市人大人选委(市代表工委)、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