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 关于在公共停车场及小区增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建议 (第1014号)的答复
文章来源:能源科 | 添加时间:2025-08-19 |
周凤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公共停车场及小区增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推进充电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是推动新能源汽车行业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对推动能源消费结构转型具有重要意义。
一、合理规划布局
目前,各地区有关部门已在充分了解本地区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区域分布、现有充电基础设施情况的基础上,按照《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辽宁省“十四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的通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转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布局规划编制指南〉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进一步编制、完善属地充电基础设施规划。特别是针对停车场、商场、新建小区等点位,科学规划布局并有序实施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充电基础设施与城市发展同步推进,实现布局均衡化,使用效率最大化。同时,住建部门已将新建住宅小区充电基础设施配建情况纳入整体工程验收范畴,并审核其是否符合相关标准,确保新建小区按规定比例预留充电基础设施。
二、加强扩容改造
电网公司将持续加强老旧小区等薄弱地区配电网规划建设,做好电网与充电设施布局的有效衔接,加大配套电网建设投入,及时改造接入受限供配电设施,合理预留电容空间。对新建居住区,推动落实配建停车位100%具备充电桩直接装表接电条件;对存量居住区,引导物业单位、充电运营商开展公共充电基础设施“统建统服”。
三、推动物业合作
住建部门将进一步指导、督促物业企业在符合相关消防要求和技术标准前提下配合电力部门,为业主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提供场地、图纸等支持。同时,在旧城改造过程中按照规划设计要求,建设一批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并加强对充电设施建设的审核、验收。激活物业企业服务动能,破解小区基础设施滞后困局,推动充电基础设施加速建设。
四、企业共建共享
针对企业参与度不强问题,建交集团已整合内部资源,统筹规划现有停车场所,构建“停车+充电”一体化服务体系,开展充电经营业务及衍生业务。现阶段,已启动连山区、龙港区多个充电基础设施项目前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