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葫芦岛市人口发展规划(2016—2030年)》政策解读
文章来源:社会科 | 添加时间:2019-12-04 |
责任编辑:市发改委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葫芦岛市人口发展规划(2016—2030年)》政策解读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人口发展规划(2016—2030年)的通知》(辽政发[2018]20号)文件中明确要求,各市政府要出台本地区人口发展规划。市发展改革委按照省文件要求和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于2018年10月委托辽宁环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葫芦岛市人口发展规划(2016—2030年)》。《规划》(初稿)于2018年11月20日编制完成。市发展改革委通过公文传输方式,向六个县(市)区人民政府及11个市直相关部门征求《规划》(初稿)的修改意见,12月7日征求意见结束。经编制单位修改完善后形成《规划》(送审稿)。12月18日,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召开了专家评审论证会,与会专家对《规划》(送审稿)提出修改意见,并原则通过了《葫芦岛市人口发展规划(2016—2030年)》(送审稿)。市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和市委第196次常委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规划》(送审稿)。计划以市政府文件的形式印发实施。
二、文件的主要内容
《规划》共分四章。
第一章 规划背景
包括:人口现状、面临挑战、发展机遇和发展趋势;
第二章 总体构想
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第三章 主要任务。
包括:一、完善生育政策调控机制,努力实现适度生育水平;
二、持续提高人口素质,提升人力资源开发水平;
三、保障劳动力有效供给,挖掘人口红利;
四、健全养老保障体系,积极应对老龄化问题;
五、优化人口布局,推动城乡协调发展;
六、关注重点人群发展,实现人口保障均等;
七、创新管理服务模式,加强城市人口管理。
第四章 规划实施与保障。
包括: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加大宣传引导力度;
三、落实财力保障;
四、健全人口监测评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