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部分新增和专业代码(专业名)变更高职专业学费标准的通知
文章来源:价管科 | 添加时间:2021-04-09 |
葫发改发〔2021〕58号
渤海船舶职业学院:
你院《关于申请新增高职专业学费标准的请示》(船院院字〔2021〕17号)和《关于申请调整已批专业代码变更的请示》(船院院字〔2021〕18号)收悉。根据《辽宁省定价目录》(2018版)和省物价局 财政厅 教育厅《关于调整我省普通高校收费标准的通知》(辽价发〔2003〕15号),经研究,现就你院新增高职专业学费标准批复如下:
1、云计算技术应用专业学费为每生每学年4500元;
2、智能制造装备技术专业学费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另外,理论测试与质检技术、空中乘务、应用电子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大数据技术(原大数据技术与应用)、船舶检验、工业机器人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原市场开发与营销(汽车营销))、移动互联应用技术等专业代码(专业名)变更的高职专业学费继续按原标准执行。
本批复自2021年新生入学起执行。学费按学年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要建立健全收费公示制度,自觉接受发展改革、财政、审计、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葫芦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4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