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发改委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章来源:办公室 | 添加时间:2022-07-01 |
各科(办)中心:
现将《葫芦岛市发改委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葫芦岛市发改委办公室
2022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葫芦岛市发改委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2年,葫芦岛市发改委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坚持稳中求进,以政务公开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实效,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发挥政务公开积极作用
(一)进一步发挥政务公开助力经济发展积极作用
1.加强政府重点工作信息公开。坚持服务大局,围绕贯彻我省“一圈一带两区”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推进188体育“一带一区”协调发展,加快葫芦岛沿海经济带和葫芦岛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先导区,聚焦重大项目引进与建设、加快“数字葫芦岛、智造强市”建设等重点工作,及时将相关信息在网站进行公开,为推进葫芦岛高质量发展蓄势助力。
2.加强涉及市场主体信息公开。及时转载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强化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服务职能,及时回应和解决“堵点问题”。
3.加强涉及扩大有效投资信息公开。进一步优化专栏建设,集中公开扩大有效投资相关政策、规划、法规及重大项目信息等,密切关注重大建设项目舆情并及时作出回应。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和政策咨询服务。
二、提升政务公开服务社会公众水平
(二)持续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
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各项制度,及时准确持续发布疫情防控相关政策、进展情况等权威信息。密切关注涉及疫情的舆情动态,及时权威回应社会关切。统筹协调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工作,统一步调对外发声。
三、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
(三)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机制
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法定主动公开,依法扩展主动公开范围,动态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公开前发布审查工作机制,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公文公开属性自检自查,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决定前,采取座谈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等方式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坚决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个人隐私和敏感信息。
(四)规范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发布和管理
结合实际情况,有序推进现行有效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正式版本公开,做好集中公开工作,加强政策集中公开成果运用,方便社会公众了解各项制度规定,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结合现行有效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同步做好政策解读工作,不断丰富政策解读形式。
(五)强化信息发布审核
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原则,坚持网站信息发布“三审制”。
(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制度,全力提升办理质效。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司法部〈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1〕132号)要求,有效降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发生率,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合法合理信息需求。
四、进一步强化监督指导
(七)压实工作责任
切实履行法定职责,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的疑难问题。严格落实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和风险研判,强化网站落实好24小时值守制度,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坚决杜绝出现工作纰漏。
(八)强化组织保障
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制定培训计划,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并形成长效机制。按照本要点主动开展工作,认真梳理任务,形成工作台账,逐项推动落实,将本要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