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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二次)绥中县2020年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项目第三标段

文章来源: 添加时间:2020-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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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绥中县2020年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项目第三标段(二次)已由绥中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项目计划的批复、绥政【202011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绥中县财政局、绥中县交通运输局、绥中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绥中县2020年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项目

2.项目地点:绥中县境内

3.项目内容:项目管理(含监理)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计划工期:20200720日开工至20201031日竣工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公路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且营业执照中含有项目管理或同类经营范围。

2.投标人必须具有省级信用办资格认定的信用机构评定的BBB级及以上的信用等级报告(网站可查询),并且在一年有效期内;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的;

5.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6.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四、 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00624日起至20200629日每天上08:3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领取方式:受疫情影响,本项目经招标人同意,招标文件以电子版形式通过网络发送。(招标文件领取联系人:王宇宁;咨询电话:0429-6782555)。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500元;

领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派驻本工程的项目总监理公路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证;

4.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及身份证。

6BBB级及以上的信用等级报告。

7.同类监理业绩。

投标人需对上述所有材料原件进行扫描并形成 pdf格式文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地址:jctb8888@163.com),在致电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后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0.5万元;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0714日上午9:30

2.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3.递交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七、开标时间

1.开标时间:20200714日上午9:30

2.开标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九、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绥中县财政局、绥中县交通运输局、绥中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绥中县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7741931555

代理机构:辽宁嘉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绥中县西山街西水小区2-2号门市

联系人:王宇宁

联系电话:0429-6782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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