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188体育城区部分公交票价的通知
文章来源:价管科 | 添加时间:2024-03-13 |
葫芦岛城市公交客运有限公司、市五环公交客运有限公司:
为促进188体育公共交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辽宁省定价目录》等有关规定,通过成本监审、价格听证、风险评估等法定程序,参照省内已调价城市票价水平,结合188体育实际,制定了188体育城区部分公交票价调整方案,经市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及标准
(一)城区公交实行一票制票价。普通公交票价1元/人次,新能源公交票价由1元/人次调整为2元/人次。
1、票价调整线路为:1路、2路、3路、5路、6路、11路、D1路、14路、16路、18路、20路、21路、22路、23路、25路、26路、27路、30路、31路、34路、35路。
2、票价未调整线路为:12路、15路、33路、快1路、快2路、快3路、旅游专线1路。
(二)城乡公交实行阶梯票价。在现有票价区间内适度上调1元。
1、票价调整线路为:7路、8路、17路、28路、29路、旅游专线2路。
2、票价未调整线路为:9路(具体情况见附件)。
二、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4年3月15日起执行,减、免费乘车范围及优惠政策,按各级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执行;执行期间如国家、省有新的政策规定则从其规定。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
加强城市公交票价调整政策的宣传力度,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增强政府和乘客之间的互动和沟通,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理解、支持城市公交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持续推动公共交通事业发展
以调整公交票价为契机,持续做好发展公共交通的各项工作,加强公交企业内部管理,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公共交通出行需求。
(三)扎实做好票价公示
严格按照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制度,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张贴价目表,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监督。
葫芦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葫芦岛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3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