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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188体育城区部分公交票价的通知》文件解读

文章来源:价管科 添加时间:2024-03-13

   一、启动背景和过程

  (一)启动背景 

  188体育城区现有公交企业2家,分别为葫芦岛城市公交客运有限公司和葫芦岛市五环公交客运有限公司,城区内公交线路38条,车辆591台,现行的公交票价1998年起执行,已有二十余年未做调整。随着燃料费用、车辆价格、人力成本、维护费用等不断上升,公交票价成本与价格严重倒挂,企业经营十分困难,外地已出现公交停运现象,为保证城市公交正常运营,票价调整势在必行。 

  (二)启动过程 

  20233月,根据市政府对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启动调整市城区公交基础票价的请示》(葫交运[2023]12号)的批示意见,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开展了公交票价调整的相关工作。 

  一是对省内各市公交票价调整情况和188体育城区公交行业的经营情况进行调研。大连市实行公交财政全额补贴,抚顺和188体育正在进行公交票价调整工作,其余11个市均于近几年完成了公交票价的调整工作。 

  二是发改委组织开展公交票价成本监审。聘请了辽宁金信会计师事务所参与监审,成本监审结论:2020—2022年度平均单位人次客运定价成本为1.86元。 

  三是发改委组织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辽西公证处对听证会进行了全程公证 

  四是交通运输局组织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评估结论风险等级为低风险。 

  五是结合188体育实际,制定了188体育城区部分公交票价调整方案,已由市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二、关于调整188体育城区部分公交票价的通知主要内容 

  第一,调整公交票价的依据。 

  包括,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进一步落实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政策推动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通知》(辽政办函[2019]35号)、《交通运输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交运发[2013]368号),以及《辽宁省定价目录》(辽价发[2018]38号)等。 

  第二,调整公交票价的原因 

  (一)公交票价低于运营成本 

  188体育现行的公交票价主要是1998年制定,票价已执行20多年。公交公司既是公益性服务企业,又是市场化经营企业,在票价不变的情况下,运营成本随着社会物价水平、劳动力价格水平和能源价格水平不断攀升。20多年来,车辆价格、维修费用、燃油价格、人工成本(据葫芦岛市统计局提供数据,1998年葫芦岛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28/月,2022年为6820/月,2022年月平均工资是199812.92倍)等均大幅上涨,而公交的票价未做调整,新能源车辆成本监审定价成本为1.86/人次,远高于现行票价;成本与票价相背离的矛盾日益凸显,导致企业经营举步维艰。 

  (二)公交服务和设施的高投入与票价水平不相适应 

  近年来,随着城市市区扩容和公交服务范围拓展,公交线路逐渐增加,长度不断延伸,新能源公交车和充电站投入加大,营运成本不断增加。而乘客数量和营运收入增长缓慢。为了给市民提供安全、舒适的候车休息环境,宣传城市文化,提升城市品位形象,公交企业先后投入了7100余万元用于购置软硬件设备,不断提升公交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如采用公交IC卡、支付宝、银联云闪付、微信等支付方式,实现乘车无现金支付功能;安装智能调度系统、GPS车载设备、车载视频监控,提高公交运行效率;开发手机端APP实现实时公交功能,打造智能化公交出行;建设公交候车亭、休息座椅及排队乘车护栏、车载暖风,增加乘客乘车舒适度。 

  (三)企业自身收入来源单一,连年亏损资金缺口较大 

  城市公共交通企业不同于其它的公用事业企业,其主营业务就是运送乘客,公交线路营运收入占公司总收入的95%以上,2020年至2022年城市公交公司和五环公交公司亏损金额分别为2124.53万元和585.88万元,其他业务不能对主营业务的亏损进行弥补。 

  (四)企业职工工资水平较低,不利于企业长期发展 

  长期亏损运营制约了公交事业的发展,相比其它国有企业,劳动报酬偏低导致驾驶员队伍极不稳定。2022年葫芦岛市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6820/月,公交在岗职工人均工资为3724/月,为葫芦岛市社会平均工资的54.6%;公交驾驶员人均工资为3809/月,为葫芦岛市社会平均工资的55.9%,远低于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并且驾驶员劳动强度大,日均工作12小时,月均工作24天左右,造成好的驾驶员频繁流失,企业招新困难,不利于新线路开通和企业长期发展。各种因素叠加,公交企业难于维系正常运营。 

  ,调整范围及标准 

  此次调整涉及35条公交线路,其中现行收费方式为一票制的线路共28条,阶梯票价的线路共7条。实行一票制的新能源公交, 1路、2路、3路等21条公交线路,票价由1/人次调整为2/人次;现行票价为2/人次5/人次的12路、1路等7条线路票价暂不做调整。 

  实行阶梯票的新能源公交,现行票价为1—4元的7路、8路、旅游专线2路等6条线路,适度上调1元;票价为2—5元的9路公交票价暂不做调整。 

  第四,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4年3月15日起执行,减、免费乘车范围及优惠政策,按各级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执行执行期间如国家、省有新的政策规定则从其规定。 

  第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 

  加强城市公交票价调整政策的宣传力度,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增强政府和乘客之间的互动和沟通,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理解、支持城市公交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持续推动公共交通事业发展 

  以调整公交票价为契机,持续做好发展公共交通的各项工作,加强公交企业内部管理,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公共交通出行需求 

  (三)扎实做好票价公示 

  严格按照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制度,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张贴价目表,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监督。